封开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封开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6日10时至2024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封开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3,法院账户名:封开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39宗商铺;(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序号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面积 |
1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174号 | 9.91 |
2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3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08号 | 9.91 |
3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4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46号 | 8.69 |
4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5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86号 | 8.69 |
5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6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89号 | 7.58 |
6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7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090号 | 7.58 |
7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8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30号 | 7.91 |
8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9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27号 | 7.91 |
9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20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57号 | 7.90 |
10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21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7592号 | 7.90 |
11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2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88号 | 7.90 |
12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28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78号 | 12.66 |
13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1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83号 | 8.84 |
14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80号 | 8.84 |
15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3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91号 | 8.84 |
16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4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93号 | 8.50 |
17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5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92号 | 8.50 |
18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6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95号 | 9.54 |
19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7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97号 | 9.54 |
20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8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63号 | 11.04 |
21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39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5984号 | 11.04 |
22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0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94号 | 6.42 |
23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1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96号 | 6.42 |
24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5号 | 11.55 |
25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3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6号 | 11.55 |
26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4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98号 | 10.11 |
27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5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100号 | 10.84 |
28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6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0号 | 10.55 |
29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7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102号 | 9.84 |
30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8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1号 | 9.84 |
31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49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3号 | 10.55 |
32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0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98号 | 10.55 |
33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1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302号 | 9.84 |
34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304号 | 10.43 |
35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3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48号 | 11.18 |
36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4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68号 | 10.59 |
37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5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306号 | 9.88 |
38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6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47号 | 9.88 |
39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57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70号 | 10.59 |
40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2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174号 | 9.91 |
41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3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208号 | 9.91 |
42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4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46号 | 8.69 |
43 | 广宁县南街镇新环城东路鸣翠百花广场第一层415号商铺 | 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16086号 | 8.69 |
双方议价:1000000元,起拍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单位:人民币)
特别说明:1、建议开拍前进行拍前看样。该标的物有抵押,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附税费的初步预算情况,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5、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6、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
8、如拍卖成交后需法院腾退清场的,存在腾退清场交付时间较长、买受人需垫付搬迁费用以及提供一定期限的仓储地点作为存放清出物品的风险。
二、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三、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6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报名看样,本院将在7月6日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统一安排看样。如需多人联合竞买、委托竞买,请先咨询我院。(联系人:黎法官,联系电话:0758-671571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6715712)。
六、标的物有抵押,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可能存在如下风险:标的物有抵押,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相关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事宜。买受人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情况需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网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封开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封开支行;账号:955883201700008170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225执恢17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买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于竞拍前缴纳相应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经法院核实后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应竞买人信息,线下缴纳保证金需先咨询本院。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由竞买人到我院办理退款手续,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法院咨询电话:0758-6715712 黎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8-67157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封开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拍卖须知
封开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6日10时至2024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封开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3,法院账户名:封开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 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玉路16号城东商住小区B区二期三至六幢负一层136个车位;(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双方议价:1000000元,起拍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 1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注意:建议开拍前进行拍前看样。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的,须至少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该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委托人无关。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均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五、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至少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房产有抵押,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涉及的规划证件的名称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承担风险;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作物等)的办证、过户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于竞拍前缴纳相应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经法院核实后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应竞买人信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由竞买人到我院办理退款手续,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封开县人民法院(地址: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封开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封开支行;账号:95588320170000817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附税费的初步预算情况,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4、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暂缓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758-6715712 黎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58-67157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封开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