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9,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肇庆市康乐北路28号翡翠新村1幢建通楼803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086592号)。
起拍价人民币151449.93元,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5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特别说明:
1、变卖卖房屋已清场,变卖成交后即可交付;
2、变卖标的物为房改房,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关于税费的说明:
1、变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
3、变卖成交价不含相关拖欠的杂费,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5、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如下(符合税收优惠情况除外,仅供参考,实际税费以税局部门核算的为准)。
| 涉及税种及税率 |
受让方 | 契税3% | 印花税0.05% | | | | | |
转让方 | 增值税5% | 城市维护建设税7% | 教育费附加3% | 地方教育附加2% | 印花税0.05% | 个人所得税20% | 土地增值税30%-60% |
三、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咨询标的物详情及预约看样联系方式:
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发送至16626962018(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10时。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一天预约,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集中看样地点:肇庆市康乐北路28号翡翠新村1幢建通楼803房。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151449.93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可能存在如下风险: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相关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事宜。买受人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情况需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肇庆分行营业部;账号:69647737321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2执恢8号],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十三、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10日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贷款的,可由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拍卖财产不符合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无论竞买人是否成功申请到拍卖贷款,均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中国银行肇庆分行拍卖贷款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苏经理:0758-2813381、13824639060;
罗小姐:0758-2813251、2813701。
咨询电话:0758-2788317。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sf.taobao.com/0758/09,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肇庆市康乐北路28号翡翠新村1幢建通楼803房(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086592号)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的,须至少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该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委托人无关。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均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至少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51449.93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本次变卖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涉及的规划证件的名称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承担风险;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作物等)的办证、过户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肇庆分行营业部;账号:69647737321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2执恢8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1、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标的物为房改房,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税费的初步预算情况见拍卖公告,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暂缓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758-2788317。
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发送至16626962018(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
中国银行肇庆分行拍卖贷款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苏经理:0758-2813381、13824639060;
罗小姐:0758-2813251、2813701。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